最新吃瓜热门事件 14岁女孩半夜逃出宿舍私会两男子被性侵

做为一名资深的吃瓜群众,瓜瓜第一感觉是这女孩是不是被霸凌了,所以想找人保护。瓜瓜还是一名初中生的时候,班上成绩一般的女生,为了不被霸凌,就主动和那些校外的混混谈恋爱。而后看报道,果然是遭遇过校园暴力、甚至在宿舍被人围着扇耳光,证实瓜瓜的感觉是对的。

可心通过已经辍学的朋友认识到社会上的人,为了不被校园霸凌,为了自保,可心带着同样被打的小丽,两人半夜用绳子翻墙逃出宿舍,上了三名社会上的人的车,三名成年人带两名女生喝酒,然后去开房,在宾馆内,两名男子和可心轮流发生了性关系。

事发后,可心一开始跟派出所说自愿发生性关系,聊天记录显示是可心跟男方约好;可心和两名男子发生性关系时,要求女伴暂时离开,回去前与女伴约定保密,但因被同学举报败露。

但后来,可心翻供跟公安局说不是自愿,她曾试图反抗但未能成功呼救。

我相信可心是知道她半夜逃出宿舍跟三名男人私会,她知道会发生什么,也默认这种行为,她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在她通过朋友找到社会青年的时候,我认为她已经接受了。

性同意的年龄是14岁周岁,可心已经满14周岁,所以一开始公安局认定为聚众淫乱案。

从法律角度说,公安局这个认定无可厚非。

但真的很悲哀,一个14岁的女生,在被校园霸凌之后,只能通过寻找社会青年,通过性同意的方式得到保护。

从这个角度上说,可心她是真的同意了轮流性行为吗?

她是不同意的吧!

同时警方先定“聚众淫乱”,但是聚众淫乱不适用16岁以下未成年人,因此不构成聚众淫乱罪。

最后定最终认定为“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”。

这两名男子冤吗?

不冤,他们是成年人了,在半夜去学校接走一个14岁的女孩去宾馆轮流发生关系的时候,他们就是道德败坏的人,他们一点都不冤。瓜瓜读书的时候,甚至有社会上的青年,看上某一个女孩,如果那个女孩不愿意跟他们交往,他们就会让其他女生霸凌那个女孩。

我不知道这两个青年有没有这样做,但不管他们有没有这样做,他们都不是冤的。

让瓜瓜觉得更后怕的是:这两名青年知道未满13周岁不能发生性关系,所以他们放过了一同前往的小丽。如果这两名青年再懂法一点点,他们不是半夜带走可心,而是周末节假日带走可心,带可心回他们家,这件事完全神不知鬼不觉。

这件事可心有错吗?初看的时候,是可心先找了社会青年,同意发生性关系,但,她只是为了自保啊!

曾有女孩被霸凌到跳楼自杀,在轮流发生性关系面前,我们庆幸的是可心选择了后者。但同时是非常可悲的,不仅仅是可心的可悲,是整个社会的可悲,因为可心只能选择后者!

告诉老师有用吗?告诉家长有用吗?能对霸凌者有什么影响吗?无非是霸凌者被批评几句,然后可心们遭受霸凌者们更惨无人道的霸凌!

如果你是可心,你怎么选?

我们,真的该重视校园霸凌了!

别让类似可心,甚至比可心更严重的事件发生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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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/ 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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